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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份制改革三十年回眸(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 15:09 中国报道

中国股份制改革三十年回眸(2)

  在探索中前进的股份制改革

  从1992年开始,股份制改革开始步入正轨。准确地说,中国政府真正开始考虑用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开始考虑用股份制解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难题——国企改革问题。

  在此之前,股份制早以各种不完善的形式在实践中生根发芽。人们常说,理论先于实践并指导实践,但在中国的改革实践中,许多典型事实却常常应了这样一句话:实践出真知。人民群众自发推动的制度创新的速度和能力总是超乎理论界的专家们的想象。

  早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的某些社办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自发地采用了集资入股、股份合作、股金分红的办法,使企业规模越搞越大,企业经营充满活力。农民通过各种生产要素入股,形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就是股份制的雏形。在大多数人不知股票为何物的时候,在理论界和实业界还在争论市场经济和股份制应该姓“资”和姓“社”的时候,各种形式的股份制早已先后登上历史舞台了。1983年,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深圳宝安联合投资公司成立。1984年7月20日,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这是中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即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社会资金的股份制企业。颇具戏剧性的是,及至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开始登堂入室,大规模的股份制改革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没有出现。

  所谓股份制改革,事实上包含两个层面的改革,一个层面是企业产权制度层面,另一个层面是证券市场层面,这里只谈企业制度改革层面的内容,即把原来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国有企业改造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家作为所有者控股、经理层作为经营者管理企业的公司制或股份制企业(关于股份制和公司制两个概念的区别的认识并不相同,在这里,股份制企业等同于公司制,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与前者的不同就是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在此基础上,有选择、有条件地推动一部分股份制企业成为大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大众发行股票,发挥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接受大众股东的监督。

  真正意义上的针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从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开始。1992年初,针对股份制问题的争论,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报告极大地刺激了我国股份制改造的步伐。1992年,全国各城市经批准建立了近400家股份制试点企业,使全国股份制企业达到3700多家。同时,国务院还批准9家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到香港和境外上市。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决定》,提出了国企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即“深化国企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提出,“公司制股份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

  自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今,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有两个任务:一个是对大量的涉足竞争性行业的中小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非国有化改造;二是对大型和特大型企业进行深入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从所有制上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非国有制改造,从企业产权上对大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从十四大以后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这也是1992年以后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此前的国企改革的根本不同之处。

  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若干问题决定》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党已经提出现代企业制度改造这样一个任务,但没有明确如何改的问题。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同时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股份制则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十五大报告还提出,国有经济要实行战略性转移,有进有退,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

  客观地讲,中国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央企的稳定良好局面出现于十五大之后。2006年,中央企业总资产12.2万亿元,利润总额7682亿元。2007年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中国有30家,其中16家是中央企业。这些都表明,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不但走出了困境,而且成为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了。

  至今,股份制改革仍然在十五大报告确立的基本指导思想下继续发展和完善。例如,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增强国有经济实力、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这些措施都是在十五大的基本指导方针下的延续和完善。

  股份制改革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巨大成就,充分表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很好地结合,也表明解放思想的巨大力量。如果我们把视线从股份制改革转移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如果我们对比一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发现,1997年,当众多国有企业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不能自拔之时,广大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相当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允许对不同发展道路的尝试,得益于在主流的国有企业之外发展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十五大报告有关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十五大之前曾提多种经济成分)的表述,进一步肯定和巩固了此前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正是这种渐进的、不断创新的中国式改革造就了今天的巨大成就。

  黄泽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青年学者,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转型经济学,2007年起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关市场的界定”,2008年参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产业结构高度变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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