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下周将推权证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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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7:00 新京报 | |||||||||
据称,深交所推出的首批权证产品,可能包括万科、鞍钢新轧和新钢钒三家的权证。 本报讯 (记者 赵侠) 日前,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权证发行上市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权证上市、交易、收费、监管和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权证发行人应在权证发行前,向深交所申请权证代码与权证简称,经深交所确认后方可使用。 目前,已有115家机构取得深交所首批权证交易资格。《通知》明确指出,如果权证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或涉嫌违规的话,交易所可能采取包括临时停牌、公布相关账户交易信息、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 据记者了解,目前深交所关于权证交易的技术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最快会在下周推出首批权证产品。目前深市股改公司中,万科、新钢钒等均在方案中推出了认沽权证。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权证主交易商制度,规定权证发行人应至少选定一家经深交所认可的证券公司担任权证主交易商。权证主交易商应当指定其已向深交所报备的自营账户和自营席位作为履行双向报价义务的专用账户和专用席位。深交所有权对权证主交易商双向报价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东莞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李大霄认为,深交所推出的首批权证产品,可能包括万科、鞍钢新轧和新钢钒三家的权证。李大霄指出,《通知》中引入的权证溢价率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权证交易价格与标的证券交易价格偏离的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