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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权证破茧出蝶还是化蛹成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1:29 北京现代商报

  

创设权证破茧出蝶还是化蛹成蝇

创设权证破茧出蝶还是化蛹成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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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推出的每一项变革,总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每次都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跳出来“伸张正义”。曾经的茂炼转债就是个例子,当初公司决定不转股,这本是领导们权衡利弊的决定,无可厚非,债券持有人也获得了远高于市场的利息收入。在皆大欢喜的情况下,却有知名教授出面反对。事后有业内人士“揭发”其持有大量的茂炼转债,如果茂炼转债能够转股,他将获得很高的收益。

  这次推出的创设权证又招惹出“名嘴”说其不合法,创设权证究竟动了谁的奶酪?PK台选手是怎么看的呢?

  他们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创设权证需要经过

武钢股份股东大会通过。

  二、如果能够创设,也应该是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创设而不是13家试点券商。

  三、创设权证损害了流通股投资者的股改利益。

  对此,逍遥小炒认为,权证到期后投资者仍然可以按照原定的价格和数量来行使权利,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得到的权证并不会因为新的创设权证而受到损害。13家试点券商实际上是起到了做市商的作用,保证了权证在合理价格的流通性,使权证真正具备了投资价值,不仅仅是一种赌博工具。而做市商制度属于交易的范畴,是交易所的事情,交易所有权选择做市商,因此,13家优质的试点券商作为做市商是合理合法的。另外,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交易所发行创设权证需要相关公司股东大会的同意,而交易所有义务防止价格被操纵或者过度投机,至于何为过度,只要有套利的机会出现,就应该视为过度。

  追涨狂徒说,参加股改的流通股东获得的利益,是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上通过的,但会议上权证的价值计算是采用理论价格,即按认沽权证0.822元、认股权证0.484元计算。而二级市场投资者买入权证如果是抱着行权的目的,那么创设权证并没有损害他们的利益,而如果是抱着投机的目的,则并不适用保护投资者的原则。持有原始权证的投资者即使没有卖出权证,也不能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因为,价格可以自由买卖后,其一级市场价值已经得到体现,而其后的涨涨跌跌都是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产物,说权益受到损害并无依据,就像用友软件上市后,价格涨至100元以上,随后跌回48元左右的平台,难道这段下跌损害了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仔细想想,过去闹粮荒,奸商囤积粮食拉抬粮价,皇帝下令开仓放粮难道违法?

国际油价暴涨,美国动用军用储备油平抑油价难道违法?铜价格过高,国储局拍卖储备铜难道违法?正像业内人士说的:“创设权证是损害了投机者的利益,但过度投机扭曲价格本身就蕴藏了巨大的风险。在1.5元买入行权价3.13元的认沽权证,如果确信股价能够跌到1.63元以下,创设的权证越多,买入者应该越开心才对,而如果仅仅是博傻,没人保证博傻能够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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