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在08年年报中提出了每10股派6元的分配预案,这已是公司连续10年分红。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汇最近3年的高现金分红,被媒体质疑为吃光式分红,而外资成了最大的赢家。两家外资机构高盛和鼎晖基金在入主双汇发展的三年内,仅仅通过分红就收获了近7亿元现金,较当年25亿元的收购成本,已收回近三成。而若以双汇的股价30元计算,外资股东合计持有的3.12亿股股权市值达93.6亿元,入股3年净赚了300%。 [点击进入网友评论]
2008年度又是高分红,分配金额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80%。而高盛和鼎晖基金这两家外资机构对双汇发展的间接持股比例达到51.454%,在双汇发展2008年度派出的3.6亿元红利中,将有一大半落到外资机构手中。两家外资机构高盛和鼎晖基金在入主双汇发展的三年时间里,不算手中近百亿市值的上市公司股权,仅仅通过这种“吃光用光式”的分红,就收获了近6.86亿元现金,已收回近三成的收购成本。 [全文]
双汇发展在08年报中提出了每10股派6元的分配预案,这已是公司连续第十年分红,与A股市场众多“铁公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自2005年以来,公司更是连续4年高比例分红。在2005年每10股派5元后,2006年与2007年均提出了每10股派8元分配预案,分红比例分别占到当年实现净利润的69.19%,87.88%和86.28%。[全文]
高盛控股双汇发展,是2006年中国资本界和产业界的一件大事,双汇发展因此事停牌一年有余,高盛的控股之旅在国资委、商务部和证监会三道大关前饱受考验。直到如今,双汇嫁入高盛还是不少产业论坛上时常被提起的话题。
双汇发展2007年10月8日公告称,控股股东高盛计划将其所持的罗特克斯的股份由51%降低为46%,鼎晖Shine在罗特克斯中的持股比例由49%变更为54%,而罗特克斯拥有双汇集团100%的股权,这项股权变更意味着高盛已经不再拥有双汇集团的控股权。
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中国食品行业排名第一的双汇集团,其国资股份目前正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待沽。10亿元人民币的挂牌底价,让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市值就达33.89亿元的国资转让蒙上了价格过低的嫌疑。双汇集团股权转让,是否相传已久的MBO续曲?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目前已在各省市建立了300多家连锁店,冷鲜肉进入全国数百家大型超市。2007年6月公司股东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更多]
罗特克斯持有双汇发展21.187%的股权,以及双汇发展大股东双汇集团100%股权。罗特克斯由高盛的资本投资部门和鼎晖投资(CDH Investments)结盟组建而成,高盛在其中占有46%的股份。而鼎晖为一家海外注册的中国私人股本公司,持有54%罗特克斯股权。目前,高盛和鼎晖基金这两家机构对双汇发展的间接持股比例达到51.454%,为双汇的绝对控股股东。 [更多]
从08年8月以来,高盛对西部矿业的减持就一直在继续,高盛出售的西部矿业股权是2006年7月20日受让东风实业公司持有的3205万股所得,占当时总股本的10%,2007年经转增股本后增至1.92亿股。以高盛最初购入西部矿业每股3元的成本计算,仅投入9615万元。而上述两段减持期间的股价测算,高盛在二级市场套现至少有7.32亿元,最高则能达到14.51亿元。 [全文]
2007年底,曾经有意参与美的电器定向增发的高盛和德意志银行退出了美的电器前10大流通股东的行列,而QFII基金的持股比例在2007年9月18日超过16%逼近政策上限后,就开始了大幅减持。在当时美的电器的流通股东中,瑞士信贷是在2005年第四季度进入的,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则是2006年第三季度进入的,在2005年第四季度耶鲁、大摩和高盛相继进入。而这些QFII基金当时的购股价格都在6元-8元之间,而截至2007年底,美的电器股价升至40元左右(复权价格接近80元),短短两年内,这些QFII基金都获得了10倍左右的回报。 [全文]
与分红“铁公鸡”现象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另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这就是“吃光式分红”。这种现象也理应被拎出来,对其加以痛击。“吃光式分红”,表面上看,给予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丰厚的回报,但夹裹在表层下面的,是更大的另外群体的“实惠”,这个群体通常浮在水下,潜伏很深。 [全文]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分红(现金或股票的分配)是上市公司的天职,融资与分红是资本市场的天平两端。正如存银行就得有利息一样,买股票就得有分红,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上市公司的分红并不是以再融资为目的,而是它们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所在;分红也不是以20%或30%为限,分红的比例高正是上市公司的价值所在。一个投资有回报的市场,才是一个良性的和谐的市场。 [全文]
支持:
新浪网友(广西):只要是老外掌握有股权的企业中国就慷慨分红,而国内一些企业简直就是铁公鸡,他们将股市当做抽水机,将股民的钱全部骗光然后假装无辜,真恶心。
新浪网友(浙江):3年就收回3成的成本了,分红本没什么错, 但要问一句,为什么外资掌权的就这般分红,而内资的公司都他妈一毛不拔,证监会、政府都认为是正常的?
新浪网友(湖南长沙):这样的外资我非常支持,谁喜欢十几年的铁公鸡谁买那样的垃圾好了。
质疑:
新浪网友(浙江):先贱卖,后不正常的分红(跟国内比极不协调),摆明了是吸光企业的血,最后拍屁股走人,哪管企业怎么发展。
新浪网友(浙江):这是曲线MBO,这里高盛得到的股权,根本就是高管委托他们持有的。低价卖给高盛他们,其实就是低价卖给高管。高管当然要高分红来获得买股权的钱啊。这样的公司还有一个,就是00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