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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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2:4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1月9日在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05年12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明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曾丽珊女士委托监事林明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赞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92万元受让上海仓桥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陈新、韦建农拥有的上海亚萌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通过银行或信贷机构向上海仓桥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9500万元贷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之别墅物业全部交由上海景欣置业有限公司包销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自查、整改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1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