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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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9: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情况说明和工作安排及关于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下称:森工集团)采取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总共支付3867.5万股作为对价以获得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付3.5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森工集团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1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12月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8日上午9时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6日-8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