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5)“中华企业”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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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8: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5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及关于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除公募法人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公司公募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地产集团)作为唯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地产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地产集团如有违反上款承诺的卖出交易,地产集团将把卖出股票所获资金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地产集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23日至2005年12月6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7日下午1:30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5日-12月7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