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1、900933)“华新水泥、华新B股”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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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8: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16日下午2:00-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4日-12月1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A股市场流通权而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事项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所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公司控股股东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新集团)进一步承诺: 1、其代国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和其持有的公司境内法人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其代国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华新集团代国家持有的国家股数量的5%,出售价格不低于7元/股(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华新集团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其代国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每达到公司的股份总数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2月1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15日(每日9:00-17:00)和12月16日上午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