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5)“长园新材”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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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8: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决定于2005年12月14日13:00-15: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表决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12日-12月14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股流通股可获0.3股的对价股份,对价安排总额为7500000股。四家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需承担的对价总额为242468股,因股数较少,为便于计算,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协商决定,该部分对价由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和投资)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圳国投)按持股比例承担,其中长和投资承担157035股,深圳国投承担85433股。 除遵守有关法定承诺外,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遵守有关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征得长和投资与深圳国投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2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2月7日-2005年12月14日(截止12月14日上午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