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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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8: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阳光(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对价股份以及1.88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000000股股份以及7520000元的现金。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现金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7日
2005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阳光”。 流通股股东获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11月14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