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实业”)的通知,称其将 2004 年 9 月15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的本公司4800万股法人股和质押给中国银行独山子支行的本公司2262万股法人股,已于2005年10月27日解
天利实业为申请银行续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0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62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独山子支行,质押登记日均为2005年 10 月 27日,质押期限均为一年。 天利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1,257,088股(均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截至目前,天利实业共质押本公司股份706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9.9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48%。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 11 月 2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