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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5年4月25日,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05年配股募集资金受让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控股公司”)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昌泰公司”)37.67%股权的决议(详见2005年4月26日本公司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鉴于2005年配股方案一时不能实施,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为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定先行使用自筹资金受让控股公司所持昌泰公司37.67%的股权。

  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昌泰公司76.67%股权,控股公司将不再持有昌泰公司的股权,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昌泰公司23.33%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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