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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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农村信用社起诉昆仑证券有限公司及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9432万股中的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冻结期限: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