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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30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1月2日在本公司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宁志华副董事长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马恩泽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潘得国董事长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料煤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05-025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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