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宝龙(600988)重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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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9: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广州东方宝龙(资讯 行情 论坛)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湛中法破字第6-13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为广东万里企业集团公司破产清算小组、湛江市广诚拍卖有限公司(下称:广诚拍卖公司);被申请人为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31日以(2003)湛中法破字第6-12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以2000万元竞得的广东万里企业集团公司列入拍卖清单的破产财产予以确认。但被申请人未按《拍卖规则》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的约定,于2004年7月10日前付清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被申请人只缴付了500万元保证金,尚欠拍卖价款1500万元,拍卖佣金40万元及动产税136664元,合计欠款15536664元。两申请人提请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取消上述拍卖成交行为,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1、撤销本院(2003)湛中法破字第6-12号民事裁定书。 2、取消被申请人以2000万元竞得广东万里企业集团公司列入拍卖清单的破产财产的拍卖成交行为,该破产财产由申请人清算小组收回,重新委托申请人广诚拍卖公司再行公开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部分,由被申请人补足差额。 3、被申请人已交保证金500万元不予退回。 目前,公司正与申请人及法院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上述事项可能将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