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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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0月17日以书面通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管人员请辞的议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同意王明方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意房翰杰、冯汝钊、赵莉莉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同意王红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王如义为公司总经理、谢庆穗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王素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6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该议案。 广州市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7日 附 件 王如义、谢庆穗、王素娟 简介资料: 王如义:中国籍,男,现年61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1年7月任江阳化工工厂副总;2001年至2005年任东方宝龙公司法律顾问。 谢庆穗:中国籍,男,现年44岁,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83年至1992年任德庆县印刷厂担任主管会计、财务负责人;1993年至1994年任肇庆市华泰织造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1999年至今任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王素娟:中国籍,女,现年41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02年任金杯汽车公司、华晨汽车公司主任工程师;2002年至今任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 广州市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