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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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及授权出席监事9名,其中外部监事陈步林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海彬监事长代行表决权;监事宋雪枫先生、张宝华先生、万晓枫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杨绍红监事、林福臣监事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刘海彬监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1、《公司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