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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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8日以送达、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5年10月27日在西安市云天大厦八楼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刘纯洁董事委托赵守国董事代为表决、段秋关董事委托师萍董事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兰建文主持。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专用水泥包装袋委托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包装材料分厂生产,仍按原公开招标价格定价,每条1.00元,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协议期限一年,自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止。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董事在该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