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双方于2005年10月28日签订了《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合同》。根据转让合同,本次转让的标的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华光玻璃
如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完成,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49.83%的股份。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