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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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在公司2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了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公司管理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1、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5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不夜城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亿元以及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亿元。 3、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上海广电数字音像电子有限公司3.3亿元的担保展期一年;为上海广电信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借款、票据等一亿元借款担保。 4、关于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中对本公司进行补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广电集团既是本公司的大股东,又是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此交易属关联交易,但这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因此,同意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对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0号地块进行开发时,在预期收益中支付本公司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一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0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