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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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罗汉文独立董事因病请假,授权梁恭杰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松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听取了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无弃权、反对票。 二、关于组建上海广电信息光显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无弃权、反对票。 同意公司投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中的关键件光机项目,组建上海广电信息光显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DLP光机等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三、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无弃权、反对票。 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2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不夜城支行申请授信3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50000万元,有效限期为各银行前次授信到期以后一年。 四、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无弃权、反对票。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数字音像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黄浦支行借款到期展期担保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借款到期展期担保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展期一年。(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临2005-021)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信息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新成立)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借款、票据等一亿元借款担保。 五、关于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中对本公司进行补偿的议案。同意5票,无弃权、反对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5-020)。 同意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房产)在对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0号本公司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中,支付本公司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一亿元整。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9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持有广电房产50%的股份,也为广电房产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广电房产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两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本次补偿属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梁恭杰、张人骥、罗汉文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