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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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1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下称:乙方)双方就有关2005年度棉花销售事项经充分协商拟达成棉花委托代销协议。甲方将下属阿拉尔、南口、幸福城三个分公司生产的皮棉委托乙方代为销售,乙方必须以不低于甲方向乙方交付皮棉当日的市场价格销售。乙方可以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为甲方联系棉花购买客户,撮合甲方与客户成交,成交价必须高于乙方代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销售费参照近三年乙方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不分皮棉等级,确定为每吨皮棉82元;皮棉检验费按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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