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集团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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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8: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辽宁国能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904000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其中社会法人股4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0%]的通知,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25日与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2827446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
本次转让后,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076554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其中社会法人股4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0%,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8274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