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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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15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9人,董事邵林先生、谢曙斌先生、高继来先生、独立董事王正斌先生因公务外出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将以水源地抵押贷款调整为以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以采矿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详见2005年8月20日、9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拟以一、二、三号采矿权抵押给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进行贷款,以四号矿采矿权和水源地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进行贷款,以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带来的不利局面。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以水源地进行抵押贷款不具备实施条件,故公司董事会拟将以水源地抵押贷款调整为以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贷款,并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予以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