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7: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各媒体所报道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揭牌成立”等相关信息。经本公司向控股公司首钢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了解,做如下说明。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钢京唐公司)由首钢联合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共同发起设立,首钢持股51%。 2005年2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高调整和环境治理方案的批复”中明确,要在“曹妃甸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联合企业(以下简称曹妃甸项目)作为首钢搬迁的载体”。此后,按国家发改委批复精神,首钢联合唐钢对曹妃甸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此次首钢京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曹妃甸项目筹备和建设工作进入了以新公司实体运作的新阶段。 曹妃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境内,具有建设大型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的天然优势,一是拥有渤海湾唯一的天然深水航道,直通渤海海峡,甸前500?600米范围水深达25米,是我国少有的无需开挖人工航道和港池,即可停靠25万吨级船舶的大型深水港址;二是邻近的我国三大铁矿区之一的冀东矿区,铁矿保有储量44亿吨;三是曹妃甸岛与陆地之间有150平方公里的滩涂地,建厂无需占用耕地。目前,曹妃甸项目所需的11.9平方公里浅水滩涂已实现围堰合龙,进入全面吹沙填海、形成陆地阶段。 目前,首钢京唐公司与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