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84)“浦东建设”公布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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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4:55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接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持有公司45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和第二大股东)的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浦发集团)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将其所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19.91%的国有法人股45000000股,无偿划转给浦发集团。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上述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浦发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95000000股国有股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协议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浦发集团就本次股权划转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无异议以及豁免浦发集团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生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