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5)“同仁堂”公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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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4:53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自2005年10月17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仁堂集团)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经与流通股股东协商,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将原对价安排调整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
经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将原承诺事项调整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也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或转让(如实施股权激励向管理层转让股份,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受此限制)。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调整事宜尚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尚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27日复牌。??市????均为2007年10月26日;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2868634股暂不流通;其余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均为2006年10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