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9)“绵阳高新”公布诉讼事项后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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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4:5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005年10月24日,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编号“(2005)川民终字第453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因不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为鼎天多媒体担保一案的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9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裁定: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 2、发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同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2005)合民二初字第8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公司因与安徽能源集团借款纠纷一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书”,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上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