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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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10月20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了与此相关的文件,认为:
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没有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表决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杨雄胜、徐文英、郑培敏、俞洪生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