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武钢集团企业债券付息和兑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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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于2002年11月5日发行的2002年武汉钢铁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三年期债券品种(以下简称02武钢(3))将于2005年11月4日到期,并于2005年11月7日起支付自2002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的利息和偿还本金。七年期债券品种(以下简称02武钢(7))将于2005年11月7日起支付自2004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或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及交易代码:02武钢(3)代码为120206 02武钢(7)代码为120207 2、债券期限:02武钢(3)为三年、02武钢(7)为七年 3、发行规模:02武钢(3)为5亿元,02武钢(7)为15亿元,合计20亿元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5、债券利率:02武钢(3)票面年利率3.50%,02武钢(7)票面年利率4.02 %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03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本次付息计息期限:02武钢(3)自2002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4日;02武钢(7)自2004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4日,逾期未领的付息款项及到期兑付款项不另行计息。 二、债权登记日 3年期债券[02武钢(3)]的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28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02武钢(3)的投资者对其托管帐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债券的本金及三个年度的利息,10月31日起02武钢(3)正式停止交易。7年期债券[02武钢(7)]的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11月3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02武钢(7)的投资者对其托管帐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债券本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和兑付期限 1、集中付息和兑付期:02武钢(3)集中付息期和兑付期自2005年11月7日至2005年12月2日共20个工作日;02武钢(7)集中付息期自2005年11月7日至2005年12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和兑付:在集中付息和兑付期未领取利息和/或本金的投资者,仍可在营业时间内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和/或本金。 四、付息和兑付办法 1、未上市的本期债券,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客户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其利息和/或本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划至一级客户指定的有关银行帐户。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其利息和/或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托管其债券的证券营业部,再由证券营业部向该投资者支付。 3、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二级客户),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和/或本金,具体手续如下: (1)个人投资者领取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托管凭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托管凭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 (2)机构投资者领取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在集中付息和兑付期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利息和/或本金。 (4)如原认购债券的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投资者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五、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2002年武钢集团企业债券发行章程、发行公告、上市公告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 征税环节:由各兑付网点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网点 六、有关当事人 1、偿债主体: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法定代表人:邓崎琳 联系人: 石永杰(old)\朱丹霞(new) 联系电话:027-86803429\13971697256(朱) 邮政编码:430083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荻、赵颖楠 联系电话:010-82001344、82001547 邮政编码:200042 3、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 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联系人:孙凌志 联系电话:010-88087970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人:周铭 联系电话:021-68870224 邮政编码:200120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005年10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