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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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5年10月24日在杭州市梅苑宾馆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本次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6人,代表股份 184,30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2%。其中,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8人,代表股份34,260,978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5.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6%;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555人,代表股份31,358,069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30%,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会议。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票可获得3.6股股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共18,720,000股。 2、投票表决结果: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朱灵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l、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