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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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4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送达,会议于200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1、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出让北京金弓恒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北京金弓恒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弓)成立于2002年8月,是由上海宁鑫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宁鑫)和本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1908;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0万元。其中:上海宁鑫出资1900万元,占总股本的65.517%;本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总股本的34.483%。经营范围为:预应力钢丝、钢绞线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004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899.98万元,实现利润-103.74万元。期末资产总额为5381.65万元,净资产2873.42万元。 今年本公司金属制品年产量将达到10万吨,流动资金需求量逐步加大,做大做强主业将是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实现这一目标,在与上海宁鑫及赵凤燕女士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决定将持有的北京金弓38.483%的股权全部转让变现,以集中资金发展主业。 经与上海宁鑫及赵凤燕女士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1、转让数量:上海宁鑫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弓950万股股权;赵凤燕女士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弓50万股股权。 2、转让单价:每股1.15元。 3、转让金额:上海宁鑫支付本公司转让金1092.5万元;赵凤燕女士支付本公司转让金57.5万元。 4、付款方式:现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北京金弓股权。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