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公布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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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8: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召开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将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建议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且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流通权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远洋运输公司额外承诺: 1、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12个月内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若减持股份,则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且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每股8.63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 2、将在公司2005-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投赞成票,以使公司2005-2007年平均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50%,即2005-2007年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与三年实现的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之比不小于5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1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11月23日-11月30日(截止11月30日上午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1月30日14: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