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第一大股东做出5年限售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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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庆港九今日推出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根据这一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408万股,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持股比例将从目前的52.54%下降为43.66%。 公司保荐机构表示,这一对价水平是采用股东价值守恒法测算出来,即以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总价值不变为原则,测算出公司流通权价值,再计算出非流通股
为了保证重庆港九在股改完成后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港务集团特别承诺,在股改完成后36个月内不会出售所持有股份;如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五年内,出售后所持股份比例将不低于重庆港九股份总数的34%,且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出售重庆港九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5元。 作者:记者 田立民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