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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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7: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21日上午在南平星光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1499.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6%,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81万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21494.664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5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并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张玲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选举郑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感谢张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21499.47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4.81万股同意,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股东21494.664万股同意,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