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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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7: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2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夏冬林独立董事因故未能参加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唐世定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2、鉴于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已于2005年7月12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据此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