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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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7: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5 股股份以及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0月26日。 4、对价股份及对价现金到帐日:2005 年 10 月27日。 5、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 年 10 月27日。 6、2005年10月2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10月27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珠海中富”变更为“G中富”。该日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2005 年 10 月 27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5 年 9 月 12日公告,并经2005 年 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为基数,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以及0.772元的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89,079,900股股份以及27,507,873.12元的现金。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现金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 年 10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司法冻结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珠海中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存在24,000万股被质押给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的情况,支付全部股份对价受到限制,经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富集团和珠海成创实业有限公司协商取得一致,由珠海成创代中富集团支付其应送股8,560.23万股中的658.60万股。 五、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1、股份对价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2、现金对价支付办法 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已托管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现金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的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未托管的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现金对价,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领取。本公司高管所持股份所获现金对价由本公司控股股东自行支付。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公司总股本为68,829.56万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33,19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3%,流通股股数为35,63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7%。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24,315.16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44514.3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7%。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具体情况 九、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56-3837339 联系传真:0756-8812870 联系人:陈立上,周毛仔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镇第一工业区 邮政编码:519030 十、备查文件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 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 5、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月22 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