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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2005年10月17日)起停牌。
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本公司曾于200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告关于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5年10月21日上午9:00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1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7、自本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8、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5日-10月19日的每日9:00至17:00。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9、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10、催告通知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催告通知,两次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17日和10月19日。

  11、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14日。在200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12、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2005年10月15日)起停牌。

  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13、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e)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邮政编码:215143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6日-10月18日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14、注意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12-65712564,传真:0512-65712238

  (3)会议联系人:陆正中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江南高纤”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江南高纤”A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兹委托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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