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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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共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公司拟委托中信实业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发行额度不高于1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董事会授权公司在适当时候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提案。
董事会认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成本较低、手续简便,具有平衡直接、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等特点,同时又有促使绩优上市公司强化市场品牌、提升市场形象等优点。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8日(来源:中国证券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