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教技发函[2005]19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