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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16日上
午,在梅雁大楼(原梅县客都宾馆)一楼大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13名,代表持股额297,433,2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35%:其中流通股股东代表12人,代表持股数1,249,669股;非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持股数296,183,582股。大会由董事长杨钦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同意票297,433,2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流通股同意票1,249,6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非流通股同意票296,183,58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8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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