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火炬关于股改方案获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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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05]265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
至此,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所有国有非流通股股东的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0月1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