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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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截止2005年10月17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参与组建上海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出资5000万元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上海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00万元,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有其10%的股权。该公司成立后将参与上海宝山区顾村配套商品房项目招投标工作。 因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回避了表决,详见关联交易公告(临2005-026)。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