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公司300亩土地上地面附属建筑物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漯河分行办理的各种筹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总金额为伍仟叁佰肆拾捌万元整,期限伍年。
因上述合同的签订,公司抵押贷款总额为18728万元,占公司上年度总资产的12.78%,达到了《股票上市规则》9.2条款和11.7.2条款规定的披露标准,现对公司签订的抵押贷款进行公告: 2005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年产10万吨箱板纸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漯河市分行办理的各种筹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抵押担保总金额为陆仟柒佰万元整,期限陆年。 2005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用本公司300亩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漯河市分行办理的各种筹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抵押担保总金额为叁仟叁佰捌拾万元整,期限叁年。 2005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同意用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年产十万吨箱板纸项目的房产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漯河市分行办理的各种筹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总金额为叁仟叁佰万元整,其中壹仟捌佰万元贷款期限为伍年,壹仟伍佰万元的贷款期限为陆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三、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及借款合同。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3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3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杨松贺先生,财务总监宋巨川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继超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表(G股公司)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继续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加大产品、原材料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推进文化纸精品工程建设,生产和销售同步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机制纸166357吨,实现销售收入78700万元,净利润6708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6.01%、30.80%和96.79%。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5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原有设备效率和质量,降低消耗;加强管理,开展节能降耗活动,产品的成品率提高,单耗进一步降低;集中力量科技攻关,解决影响产量和质量的瓶颈环节,提高了产品售价;新项目逐步投产,开拓了新的市场,扩大了销售。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G股公司)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松贺 日期: 2005年10月1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