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股份股改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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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09:1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工商集团)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2005年9月26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经农工商集团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原对价安排维持不变。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修改,除原承诺外,农工商集团增加以下承诺: 1、如果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低于200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或者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农工商集团将延长所持公司股票的禁售期,即农工商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农工商集团承诺自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农工商集团不以低于7.46元(即2005年9月23日股票收盘价6.78元的110%)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但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3、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农工商集团承诺将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农工商集团承诺自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农工商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5年内将不低于5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尚须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及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13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资料详见2005年10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