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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8)“武汉控股”公布出售股权仲裁事项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8: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30日收到有关《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公司和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下称:城建基金办)对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价格的纠纷已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结果为:

  一、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城建基金办,城建基金办承接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时间自2005年10月1日始。

  二、城建基金办应当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20862106.7元。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等额分担。

  三、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为:

  1、城建基金办于200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60431053.35元;

  2、城建基金办于2006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60431053.35元。

  四、城建基金办未按上述期限向公司支付价款,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资金占用费。

  五、本案仲裁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由公司和城建基金办各承担人民币15万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根据以上裁决,公司将所持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人民币520862106.7元的价格出售给城建基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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