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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5: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置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置业90%的股份。公司与南京置业分别持有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房产”)8.33%和45.83%的股份。日前,南京置业将其持有的南京房产45.83%的
股份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5000万元。股权转让后,南京置业不再持有南京房产的股份,公司持有南京房产54.16%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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