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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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5: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厦(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置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置业90%的股份。公司与南京置业分别持有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房产”)8.33%和45.83%的股份。日前,南京置业将其持有的南京房产45.83%的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