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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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5: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回购的无异议函。2005年9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51号《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止,公司已回购股份总数为3,119,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3.19元,最低价格为3.18元,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9,986,176.43元。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