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28)“成商集团”公布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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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4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下称:迪康百货)于2005年9月28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有关《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重庆鑫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鑫隆达公司)因与迪康百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案申请人为鑫隆达公司;被申请人为迪康百货;第三人为公司。
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与鑫隆达公司签订了《商厦商业经营房产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2004年7月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2004年7月20日公司、迪康百货、鑫隆达公司签订了《商厦商业经营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鑫隆达公司将其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夫子池路的重庆世贸中心大厦的地下二层至地上八层共十层(含八层夹层)的房产(下称:商场)出租给公司,租期20年,公司向鑫隆达公司支付1.24亿元预付租金和500万元商场改装费。 鑫隆达公司认为: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迪康百货存在违约行为。鑫隆达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向公司及迪康百货提出解除上述合同。 仲裁请求: 请求依法确认鑫隆达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请求依法裁决迪康百货立即撤场;请求依法裁决迪康百货支付鑫隆达公司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1848.4万元及租赁费用72万元;请求本案全部仲裁费用由迪康百货承担。 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