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50)“沪东重机”公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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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8: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1月21日上午9: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上船澄西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沪东中华进一步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至少六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此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1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18日;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集行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